專題專欄

行業政策

山西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關于(yú)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(de)通知(第132号)

晉建市字〔2020〕132号

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行政審批局、山西省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:

爲(wéi / wèi)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決策部署,根據《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(yú)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(de)通知》(建辦市函〔2020〕334号)精神,結合我省深化建築業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實際,現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(yī / yì /yí)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(hé / huò)各市審批主管部門核發的(de)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、建築業企業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,證書有效期于(yú)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(de),統一(yī / yì /yí)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
二、2020年8月1日前,我廳已受理的(de)資質延續申請事項,不(bù)再進行審批,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
三、企業按照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(yú)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(de)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申請辦理企業合并、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(de),不(bù)适用前述規定,企業應在(zài)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,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。

四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(hé / huò)各市審批主管部門核發的(de)上(shàng)述資質證書,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彙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後,在(zài)全國(guó)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予以(yǐ)延期,企業無需換領證書,原證書仍可用于(yú)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動。

五、自本通知印發之(zhī)日起,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(hé / huò)各市審批主管部門不(bù)再受理證書有效期于(yú)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(de)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、建築業企業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。

山西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

2020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