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建工作

紀法條規

第一(yī / yì /yí)章 總 則

第一(yī / yì /yí)條 爲(wéi / wèi)了(le/liǎo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推進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、規範化,推動理論武裝工作深入開展,提高領導幹部的(de)理論水平和(hé / huò)工作能力,加強領導班子(zǐ)思想政治建設,根據《中國(guó)共産黨章程》和(hé / huò)其他(tā)有關黨内法規,制定本規則。

第二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,是(shì)各級黨委(黨組)領導班子(zǐ)和(hé / huò)領導幹部在(zài)職理論學習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組織形式,是(shì)嚴肅黨内政治生活、強化黨性修養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内容,是(shì)加強各級領導班子(zǐ)思想政治建設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制度,是(shì)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(de)馬克思主義執政黨、提高黨的(de)執政能力和(hé / huò)領導水平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途徑。

各級黨委(黨組)應當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入重要(yào / yāo)議事日程,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,納入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。

第三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(yǐ)政治學習爲(wéi / wèi)根本,以(yǐ)深入學習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爲(wéi / wèi)首要(yào / yāo)任務,以(yǐ)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(yào / yāo)講話精神爲(wéi / wèi)重點,以(yǐ)掌握和(hé / huò)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、觀點、方法爲(wéi / wèi)目的(de),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(dà)局,堅持知行合一(yī / yì /yí)、學以(yǐ)緻用,堅持問題導向、注重實效,堅持依規管理、從嚴治學。

第四條 本規則适用于(yú)各級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,黨的(de)各級紀律檢查機關、工作機關、直屬事業單位的(de)領導班子(zǐ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。

其他(tā)黨組織參照本規則組織學習。

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

第五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主要(yào / yāo)由黨委(黨組)領導班子(zǐ)成員組成,可以(yǐ)根據學習需要(yào / yāo)适當吸收有關人(rén)員參加。

第六條 各級黨委(黨組)對本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主體責任,對本地(dì / de)區本部門本單位的(de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領導責任。

黨委(黨組)書記是(shì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第一(yī / yì /yí)責任人(rén),書記不(bù)能參加學習時(shí),由主持黨委(黨組)日常工作的(de)負責人(rén)代行職責。

黨委(黨組)負責宣傳思想工作的(de)成員是(shì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直接責任人(rén),主要(yào / yāo)職責是(shì)配合黨委(黨組)書記做好學習的(de)組織工作。

黨委(黨組)其他(tā)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,自覺遵守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,按照學習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擔相應職責。

第七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配備學習秘書,由宣傳部、辦公廳(室)、組織部或者機關黨委等機構負責人(rén)擔任,由宣傳部負責人(rén)牽頭。

宣傳部、辦公廳(室)、組織部、機關黨委、講師團等機構人(rén)員應當協助學習秘書共同做好學習服務工作。

第三章 學習内容、形式與要(yào / yāo)求

第八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内容包括:

(一(yī / yì /yí))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(gè)代表”重要(yào / yāo)思想、科學發展觀,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(yào / yāo)講話和(hé / huò)治國(guó)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。

(二)黨章黨規黨紀和(hé / huò)黨的(de)基本知識。

(三)黨的(de)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(hé / huò)決議。

(四)國(guó)家法律法規。

(五)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
(六)黨的(de)曆史、中國(guó)曆史、世界曆史和(hé / huò)科學社會主義發展史。

(七)推進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(yào / yāo)的(de)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、生态、科技、軍事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知識。

(八)改革發展實踐中的(de)重點、難點問題。

(九)黨中央和(hé / huò)上(shàng)級黨組織要(yào / yāo)求學習的(de)其他(tā)重要(yào / yāo)内容。

第九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可以(yǐ)通過以(yǐ)下适當形式,開展切實有效的(de)學習活動:

(一(yī / yì /yí))集體學習研讨。各級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将集體學習研讨作爲(wéi / wèi)學習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形式,把重點發言和(hé / huò)集體研讨、專題學習和(hé / huò)系統學習結合起來(lái),深入開展學習讨論和(hé / huò)互動交流。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(yǐ)中心組成員自己學、自己講爲(wéi / wèi)主,适當組織專題講座、輔導報告。

(二)個(gè)人(rén)自學。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根據形勢任務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,結合工作需要(yào / yāo)和(hé / huò)本人(rén)實際,明确學習重點,研讀必要(yào / yāo)書目,下功夫刻苦學習。

(三)專題調研。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把理論學習與專題調研結合起來(lái),深入基層、深入群衆,紮實開展調查研究,深化理論學習。

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講壇、讀書會、報告會等學習活動,充分利用網絡學習平台開展學習,拓寬學習渠道(dào),提升學習效果。

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結合本地(dì / de)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,創新學習方式,改進學習方法,增強學習的(de)吸引力、針對性和(hé / huò)實效性。

第十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堅持把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作爲(wéi / wèi)做好一(yī / yì /yí)切工作的(de)看家本領,把學習黨的(de)基本理論與學習黨的(de)理論創新成果結合起來(lái),把握精神實質,掌握精髓要(yào / yāo)義,做到(dào)真學真懂真信真用。

堅持學以(yǐ)立德、學以(yǐ)修身、學以(yǐ)益智、學以(yǐ)增才,把提高理論素質與增強黨性修養、提升工作本領結合起來(lái),堅定理想信念,加強黨性鍛煉,提高精神境界。

大(dà)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(de)馬克思主義學風,緊密結合改革開放和(hé / huò)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(de)實際,緊密結合思想和(hé / huò)工作實際,努力掌握馬克思主義立場、觀點、方法,學以(yǐ)緻用、用以(yǐ)促學、學用相長,把學習成果轉化爲(wéi / wèi)有效的(de)政策舉措。學習理論貴在(zài)精、貴在(zài)管用。堅持問題導向,提高運用黨的(de)基本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(de)能力。

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發揮“關鍵少數”的(de)示範和(hé / huò)表率作用,自覺學習、帶頭學習,努力成爲(wéi / wèi)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(hé / huò)學習型領導班子(zǐ)的(de)精心組織者、積極促進者、自覺實踐者,帶動全黨大(dà)興學習之(zhī)風。

集體學習研讨應當保證學習時(shí)間和(hé / huò)質量每年應當集中一(yī / yì /yí)定時(shí)間學習,每季度不(bù)少于(yú)1次。提倡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結合工作實際撰寫學習心得、調研報告或者理論文章。

第四章 學習管理、考核與問責

第十一(yī / yì /yí)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年初按照黨中央和(hé / huò)上(shàng)級黨組織部署,結合工作實際,制定年度學習計劃。

年度學習計劃由本級黨委(黨組)審定後施行,并報送上(shàng)級黨委宣傳部、組織部或者有關黨的(de)機關工作委員會備案。

第十二條 上(shàng)級黨委宣傳部會同組織部等有關部門,負責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(de)督查考核。督查可以(yǐ)采取自查、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。考核可以(yǐ)結合領導班子(zǐ)和(hé / huò)領導幹部年度考核進行。

有關黨的(de)機關工作委員會負責各級機關、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(de)督查,并将督查情況通報黨委宣傳部、組織部。

第十三條 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向上(shàng)級黨委宣傳部、組織部報送中心組學習情況;各級機關、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向有關黨的(de)機關工作委員會報送中心組學習情況。

黨委宣傳部、組織部每年通報下級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;有關黨的(de)機關工作委員會每年通報同級機關、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。

第十四條 對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開展不(bù)力、出(chū)現錯誤傾向産生惡劣影響的(de),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問責。

第五章 附 則

第十五條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委,中央直屬機關工委、中央國(guó)家機關工委,可以(yǐ)根據本規則,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。

中國(guó)人(rén)民解放軍和(hé / huò)中國(guó)人(rén)民武裝警察部隊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,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規則的(de)基本精神制定。

第十六條 本規則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。

第十七條 本規則自2017年1月30日起施行。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則不(bù)一(yī / yì /yí)緻的(de),以(yǐ)本規則爲(wéi / wèi)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