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題專欄

綜合業務

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(yú)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(de)若幹意見

建标規〔2020〕8号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(委、管委)、教育廳(委)、科技廳(委、局)、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、生态環境廳(局),人(rén)民銀行上(shàng)海總部、各分行、營業管理部、省會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,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,各銀保監局,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局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、生态環境局、市場監管局:

新型建築工業化是(shì)通過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信息技術驅動,以(yǐ)工程全壽命期系統化集成設計、精益化生産施工爲(wéi / wèi)主要(yào / yāo)手段,整合工程全産業鏈、價值鏈和(hé / huò)創新鏈,實現工程建設高效益、高質量、低消耗、低排放的(de)建築工業化。《國(guó)務院辦公廳關于(yú)大(dà)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(de)指導意見》(國(guó)辦發〔2016〕71号)印發實施以(yǐ)來(lái),以(yǐ)裝配式建築爲(wéi / wèi)代表的(de)新型建築工業化快速推進,建造水平和(hé / huò)建築品質明顯提高。爲(wéi / wèi)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和(hé / huò)高質量發展,以(yǐ)新型建築工業化帶動建築業全面轉型升級,打造具有國(guó)際競争力的(de)“中國(guó)建造”品牌,提出(chū)以(yǐ)下意見。

一(yī / yì /yí)、加強系統化集成設計

(一(yī / yì /yí))推動全産業鏈協同。推行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建築師負責制,鼓勵設計單位提供全過程咨詢服務。優化項目前期技術策劃方案,統籌規劃設計、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生産運輸、施工安裝和(hé / huò)運營維護管理。引導建設單位和(hé / huò)工程總承包單位以(yǐ)建築最終産品和(hé / huò)綜合效益爲(wéi / wèi)目标,推進産業鏈上(shàng)下遊資源共享、系統集成和(hé / huò)聯動發展。

(二)促進多專業協同。通過數字化設計手段推進建築、結構、設備管線、裝修等多專業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集成設計,提高建築整體性,避免二次拆分設計,确保設計深度符合生産和(hé / huò)施工要(yào / yāo)求,發揮新型建築工業化系統集成綜合優勢。

(三)推進标準化設計。完善設計選型标準,實施建築平面、立面、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、接口标準化設計,推廣少規格、多組合設計方法,以(yǐ)學校、醫院、辦公樓、酒店、住宅等爲(wéi / wèi)重點,強化設計引領,推廣裝配式建築體系。

(四)強化設計方案技術論證。落實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标準化設計、工業化建造與建築風貌有機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建築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,塑造城市特色風貌。在(zài)建築設計方案審查階段,加強對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落實情況的(de)論證,避免建築風貌千篇一(yī / yì /yí)律。

二、優化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生産

(五)推動構件和(hé / huò)部件标準化。編制主要(yào / yāo)構件尺寸指南,推進型鋼和(hé / huò)混凝土構件以(yǐ)及預制混凝土牆闆、疊合樓闆、樓梯等通用部件的(de)工廠化生産,滿足标準化設計選型要(yào / yāo)求,擴大(dà)标準化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使用規模,逐步降低構件和(hé / huò)部件生産成本。

(六)完善集成化建築部品。編制集成化、模塊化建築部品相關标準圖集,提高整體衛浴、集成廚房、整體門窗等建築部品的(de)産業配套能力,逐步形成标準化、系列化的(de)建築部品供應體系。

(七)促進産能供需平衡。綜合考慮構件、部品部件運輸和(hé / huò)服務半徑,引導産能合理布局,加強市場信息監測,定期發布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産能供需情況,提高産能利用率。

(八)推進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認證工作。編制新型建築工業化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相關技術要(yào / yāo)求,推行質量認證制度,健全配套保險制度,提高産品配套能力和(hé / huò)質量水平。

(九)推廣應用綠色建材。發展安全健康、環境友好、性能優良的(de)新型建材,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和(hé / huò)推廣應用,推動裝配式建築等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率先采用綠色建材,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。

三、推廣精益化施工

(十)大(dà)力發展鋼結構建築。鼓勵醫院、學校等公共建築優先采用鋼結構,積極推進鋼結構住宅和(hé / huò)農房建設。完善鋼結構建築防火、防腐等性能與技術措施,加大(dà)熱軋H型鋼、耐候鋼和(hé / huò)耐火鋼應用,推動鋼結構建築關鍵技術和(hé / huò)相關産業全面發展。

(十一(yī / yì /yí))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築。完善适用于(yú)不(bù)同建築類型的(de)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結構體系,加大(dà)高性能混凝土、高強鋼筋和(hé / huò)消能減震、預應力技術的(de)集成應用。在(zài)保障性住房和(hé / huò)商品住宅中積極應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,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區全面推廣應用預制内隔牆、預制樓梯闆和(hé / huò)預制樓闆。

(十二)推進建築全裝修。裝配式建築、星級綠色建築工程項目應推廣全裝修,積極發展成品住宅,倡導菜單式全裝修,滿足消費者個(gè)性化需求。推進裝配化裝修方式在(zài)商品住房項目中的(de)應用,推廣管線分離、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裝修技術,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築部品,提高裝修品質,降低運行維護成本。

(十三)優化施工工藝工法。推行裝配化綠色施工方式,引導施工企業研發與精益化施工相适應的(de)部品部件吊裝、運輸與堆放、部品部件連接等施工工藝工法,推廣應用鋼筋定位鋼闆等配套裝備和(hé / huò)機具,在(zài)材料搬運、鋼筋加工、高空焊接等環節提升現場施工工業化水平。

(十四)創新施工組織方式。完善與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适應的(de)精益化施工組織方式,推廣設計、采購、生産、施工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模式,實行裝配式建築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、機電設備協同施工,發揮結構與裝修穿插施工優勢,提高施工現場精細化管理水平。

(十五)提高施工質量和(hé / huò)效益。加強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進場、施工安裝、節點連接灌漿、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和(hé / huò)工序質量安全管控,強化對施工管理人(rén)員和(hé / huò)一(yī / yì /yí)線作業人(rén)員的(de)質量安全技術交底,通過全過程組織管理和(hé / huò)技術優化集成,全面提升施工質量和(hé / huò)效益。

四、加快信息技術融合發展

(十六)大(dà)力推廣建築信息模型(BIM)技術。加快推進BIM技術在(zài)新型建築工業化全壽命期的(de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集成應用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,共同建立、維護基于(yú)BIM技術的(de)标準化部品部件庫,實現設計、采購、生産、建造、交付、運行維護等階段的(de)信息互聯互通和(hé / huò)交互共享。試點推進BIM報建審批和(hé / huò)施工圖BIM審圖模式,推進與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的(de)融通聯動,提高信息化監管能力,提高建築行業全産業鏈資源配置效率。

(十七)加快應用大(dà)數據技術。推動大(dà)數據技術在(zài)工程項目管理、招标投标環節和(hé / huò)信用體系建設中的(de)應用,依托全國(guó)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,彙聚整合和(hé / huò)分析相關企業、項目、從業人(rén)員和(hé / huò)信用信息等相關大(dà)數據,支撐市場監測和(hé / huò)數據分析,提高建築行業公共服務能力和(hé / huò)監管效率。

(十八)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。推動傳感器網絡、低功耗廣域網、5G、邊緣計算、射頻識别(RFID)及二維碼識别等物聯網技術在(zài)智慧工地(dì / de)的(de)集成應用,發展可穿戴設備,提高建築工人(rén)健康及安全監測能力,推動物聯網技術在(zài)監控管理、節能減排和(hé / huò)智能建築中的(de)應用。

(十九)推進發展智能建造技術。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與高端制造業深度融合,搭建建築産業互聯網平台。推動智能光伏應用示範,促進與建築相結合的(de)光伏發電系統應用。開展生産裝備、施工設備的(de)智能化升級行動,鼓勵應用建築機器人(rén)、工業機器人(rén)、智能移動終端等智能設備。推廣智能家居、智能辦公、樓宇自動化系統,提升建築的(de)便捷性和(hé / huò)舒适度。

五、創新組織管理模式

(二十)大(dà)力推行工程總承包。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,促進設計、生産、施工深度融合。引導骨幹企業提高項目管理、技術創新和(hé / huò)資源配置能力,培育具有綜合管理能力的(de)工程總承包企業,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的(de)主體責任,保障工程總承包單位的(de)合法權益。

(二十一(yī / yì /yí))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。大(dà)力發展以(yǐ)市場需求爲(wéi / wèi)導向、滿足委托方多樣化需求的(de)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,培育具備勘察、設計、監理、招标代理、造價等業務能力的(de)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。

(二十二)完善預制構件監管。加強預制構件質量管理,積極采用駐廠監造制度,實行全過程質量責任追溯,鼓勵采用構件生産企業備案管理、構件質量飛行檢查等手段,建立長效機制。

(二十三)探索工程保險制度。建立完善工程質量保險和(hé / huò)擔保制度,通過保險的(de)風險事故預防和(hé / huò)費率調節機制幫助企業加強風險管控,保障建築工程質量。

(二十四)建立使用者監督機制。編制綠色住宅購房人(rén)驗房指南,鼓勵将住宅綠色性能和(hé / huò)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标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(hé / huò)住宅使用說(shuō)明書,明确質量保修責任和(hé / huò)糾紛處理方式,保障購房人(rén)權益。

六、強化科技支撐

(二十五)培育科技創新基地(dì / de)。組建一(yī / yì /yí)批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創新中心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基地(dì / de),鼓勵骨幹企業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聯合建立新型建築工業化産業技術創新聯盟。

(二十六)加大(dà)科技研發力度。大(dà)力支持BIM底層平台軟件的(de)研發,加大(dà)鋼結構住宅在(zài)圍護體系、材料性能、連接工藝等方面的(de)聯合攻關,加快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灌漿質量檢測和(hé / huò)高效連接技術研發,加強建築機器人(rén)等智能建造技術産品研發。

(二十七)推動科技成果轉化。建立新型建築工業化重大(dà)科技成果庫,加大(dà)科技成果公開,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,推動建築領域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産品、新工藝創新發展。

七、加快專業人(rén)才培育

(二十八)培育專業技術管理人(rén)才。大(dà)力培養新型建築工業化專業人(rén)才,壯大(dà)設計、生産、施工、管理等方面人(rén)才隊伍,加強新型建築工業化專業技術人(rén)員繼續教育,鼓勵企業建立首席信息官(CIO)制度。

(二十九)培育技能型産業工人(rén)。深化建築用工制度改革,完善建築業從業人(rén)員技能水平評價體系,促進學曆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融通銜接。打通建築工人(rén)職業化發展道(dào)路,弘揚工匠精神,加強職業技能培訓,大(dà)力培育産業工人(rén)隊伍。

(三十)加大(dà)後備人(rén)才培養。推動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關企業開展校企合作,支持校企共建一(yī / yì /yí)批現代産業學院,支持院校對接建築行業發展新需求、新業态、新技術,開設裝配式建築相關課程,創新人(rén)才培養模式,提供專業人(rén)才保障。

八、開展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評價

(三十一(yī / yì /yí))制定評價标準。建立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評價技術指标體系,重點突出(chū)信息化技術應用情況,引領建築工程項目不(bù)斷提高勞動生産率和(hé / huò)建築品質。

(三十二)建立評價結果應用機制。鼓勵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單位在(zài)項目竣工後,按照評價标準開展自評價或委托第三方評價,積極探索區域性新型建築工業化系統評價,評價結果可作爲(wéi / wèi)獎勵政策重要(yào / yāo)參考。

九、加大(dà)政策扶持力度

(三十三)強化項目落地(dì / de)。各地(dì / de)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門要(yào / yāo)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新型建築工業化專項規劃和(hé / huò)年度發展計劃,明确發展目标、重點任務和(hé / huò)具體實施範圍。要(yào / yāo)加大(dà)推進力度,在(zài)項目立項、項目審批、項目管理各環節明确新型建築工業化的(de)鼓勵性措施。政府投資工程要(yào / yāo)帶頭按照新型建築工業化方式建設,鼓勵支持社會投資項目采用新型建築工業化方式。

(三十四)加大(dà)金融扶持。支持新型建築工業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、公司債券等方式開展融資。完善綠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築工業化的(de)政策環境,積極探索多元化綠色金融支持方式,對達到(dào)綠色建築星級标準的(de)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給予綠色金融支持。用好國(guó)家綠色發展基金,在(zài)不(bù)新增隐性債務的(de)前提下鼓勵各地(dì / de)設立專項基金。

(三十五)加大(dà)環保政策支持。支持施工企業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(hé / huò)監測,在(zài)重污染天氣期間,裝配式等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在(zài)非土石方作業的(de)施工環節可以(yǐ)不(bù)停工。建立建築垃圾排放限額标準,開展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公示,鼓勵各地(dì / de)對施工現場達到(dào)建築垃圾減量化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施工企業給予獎勵。

(三十六)加強科技推廣支持。推動國(guó)家重點研發計劃和(hé / huò)科研項目支持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研發,鼓勵各地(dì / de)優先将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關技術納入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和(hé / huò)科技成果推廣目錄。

(三十七)加大(dà)評獎評優政策支持。将城市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水平納入中國(guó)人(rén)居環境獎評選、國(guó)家生态園林城市評估指标體系。大(dà)力支持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參與綠色建築創新獎評選。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教育部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科學技術部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自然資源部

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生态環境部

中國(guó)人(rén)民銀行

國(guó)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

中國(guó)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

2020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