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内部審計、風險控制、合規管理相關制度,并指導監督執行;

按照相關規定,組織開展對集團公司和(hé / huò)所屬子(zǐ)公司的(de)财務管理、經濟活動和(hé / huò)相關“三重一(yī / yì /yí)大(dà)”事項、工程施工項目、物資采購、内部控制系統的(de)有效運行等情況進行審計,開展對中層主要(yào / yāo)領導人(rén)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離任和(hé / huò)任中審計;

牽頭建立完善集團公司合規管理與風控體系;

爲(wéi / wèi)公司重大(dà)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;檢查、指導子(zǐ)公司法律事務、合同管理、應收賬款管理;

配合開展法制、合規宣傳教育等工作。